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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说水泥厂cems氨逃逸排放标准青岛立人

       目前,我国水泥企业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GB4915-2013《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。关键领域
是必需的,水泥企业氨气排放限值为8mg/m3。然而,目前的氨浓度测试仪尚未安装用于测试,并且实际上处于空
白状态。
 
        根据浙江省20多条水泥厂生产线的排放测试,在SNCR系统运行的情况下,大多数水泥企业的氨气排放浓度超
过8mg/m3,甚至个别水泥企业的氨气排放浓度达到20- 30毫克/立方米。氨排放一般超过GB4915-2013《水泥行
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的要求。当SNCR系统停用时,氨排放浓度没有显着降低,仍然超过8 mg/m3的标准要求。